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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2025年度“爱心助学”活动的通知

各区市总工会,市直有关单位工会,中央、省驻青有关单位工会:
为充分发挥职工互助保障事业公益性、互助性的优势,加大对因病致贫会员家庭子女助学力度,按照《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青岛办事处救助慰问活动办法实施细则(试行)》相关规定,青岛办事处将在8月份开展“爱心助学”活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爱心助学范围
(一)截至2025年6月30日,会员连续参加青岛市职工互助保障活动两年以上,即会员参加职工互助保障活动不晚于2023年6月30日(含),且中途无任何间断;
(二)会员子女参加2025年度高校招生考试,且被教育部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名单》中所含高校录取(https://hudong.moe.gov.cn/qggxmd),但军事院校、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大学免费生(北京师范大学、华中师范大学、东北师范大学、华东师范大学、西南大学、陕西师范大学)以及其他免费师范生、自费出国留学生,不列入救助范围;
(三)自2024年7月1日起,至2025年6月30日止,发生以下事项之一:
1.会员本人患病住院、长期治疗、遭受意外伤害等原因造成个人自付医疗费用3万元以上;
2.会员配偶、存在监护关系的未成年子女患病住院、长期治疗、遭受意外伤害等原因造成个人自付医疗费用(均以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结算单数据为准)5万元以上;
3.会员本人或配偶、存在监护关系的未成年子女(非爱心助学对象),因患重大疾病或遭受意外伤害导致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死亡。
二、爱心助学标准
被本科录取的给予4000元爱心助学慰问金,被专科录取的给予3000元爱心助学慰问金。
三、办理流程
(一)申请。凡符合条件的,由会员本人(会员本人身故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,由其法定继承人或监护人)向会员所在单位工会提出申请,并填写《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青岛办事处爱心助学申请表》(附件2,正反双面打印)。夫妻双方均为会员且符合条件的,只能以一方名义申报,重复申报无效。
随同申请表,提交以下材料:
1.会员的身份证复印件(正反双面)、银行卡;
2.爱心助学对象的身份证复印件(正反双面);
3.会员与爱心助学对象的关系证明材料复印件(如居民户口簿、结婚证、会员子女出生证、独生子女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);
4.爱心助学对象全日制本(专)科院校录取通知书复印件;
5.会员或其配偶、未成年子女的患病、死亡客观材料复印件(基本医疗费用结算单、病理报告、出院证明、死亡证明等);
6.会员本人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,提交法定继承人或监护人资格证明材料原件及银行卡复印件;
7.其他必要资料。
(二)核验。会员所在单位工会须查验上述材料原件,并对复印件与原件的一致性负责,确保复印件内容清晰可辨。
(三)汇总。各区市工会严格审核基层工会提报的助学申请,做好汇总统计,于8月20日(星期三)前报送办事处审核。《爱心助学慰问金申请汇总表》(附件3)发送至邮箱zgbxhzzx@qd.shandong.cn。
(五)资金发放。青岛办事处审核全市会员助学金申请情况后,提出助学对象和资金分配具体方案。助学金一律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发放至会员本人银行账户(会员本人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,发放至法定继承人或监护人银行账户)。财务联系人:孙淑娴,电话:83092326。
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青岛办事处
2025年8月1日
关于开展2025年度“爱心助学”活动的通知
各区市总工会,市直有关单位工会,中央、省驻青有关单位工会:
为充分发挥职工互助保障事业公益性、互助性的优势,加大对因病致贫会员家庭子女助学力度,按照《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青岛办事处救助慰问活动办法实施细则(试行)》相关规定,青岛办事处将在8月份开展“爱心助学”活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爱心助学范围
(一)截至2025年6月30日,会员连续参加青岛市职工互助保障活动两年以上,即会员参加职工互助保障活动不晚于2023年6月30日(含),且中途无任何间断;
(二)会员子女参加2025年度高校招生考试,且被教育部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名单》中所含高校录取(https://hudong.moe.gov.cn/qggxmd),但军事院校、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大学免费生(北京师范大学、华中师范大学、东北师范大学、华东师范大学、西南大学、陕西师范大学)以及其他免费师范生、自费出国留学生,不列入救助范围;
(三)自2024年7月1日起,至2025年6月30日止,发生以下事项之一:
1.会员本人患病住院、长期治疗、遭受意外伤害等原因造成个人自付医疗费用3万元以上;
2.会员配偶、存在监护关系的未成年子女患病住院、长期治疗、遭受意外伤害等原因造成个人自付医疗费用(均以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结算单数据为准)5万元以上;
3.会员本人或配偶、存在监护关系的未成年子女(非爱心助学对象),因患重大疾病或遭受意外伤害导致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死亡。
二、爱心助学标准
被本科录取的给予4000元爱心助学慰问金,被专科录取的给予3000元爱心助学慰问金。
三、办理流程
(一)申请。凡符合条件的,由会员本人(会员本人身故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,由其法定继承人或监护人)向会员所在单位工会提出申请,并填写《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青岛办事处爱心助学申请表》(附件2,正反双面打印)。夫妻双方均为会员且符合条件的,只能以一方名义申报,重复申报无效。
随同申请表,提交以下材料:
1.会员的身份证复印件(正反双面)、银行卡;
2.爱心助学对象的身份证复印件(正反双面);
3.会员与爱心助学对象的关系证明材料复印件(如居民户口簿、结婚证、会员子女出生证、独生子女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);
4.爱心助学对象全日制本(专)科院校录取通知书复印件;
5.会员或其配偶、未成年子女的患病、死亡客观材料复印件(基本医疗费用结算单、病理报告、出院证明、死亡证明等);
6.会员本人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,提交法定继承人或监护人资格证明材料原件及银行卡复印件;
7.其他必要资料。
(二)核验。会员所在单位工会须查验上述材料原件,并对复印件与原件的一致性负责,确保复印件内容清晰可辨。
(三)汇总。各区市工会严格审核基层工会提报的助学申请,做好汇总统计,于8月20日(星期三)前报送办事处审核。《爱心助学慰问金申请汇总表》(附件3)发送至邮箱zgbxhzzx@qd.shandong.cn。
(五)资金发放。青岛办事处审核全市会员助学金申请情况后,提出助学对象和资金分配具体方案。助学金一律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发放至会员本人银行账户(会员本人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,发放至法定继承人或监护人银行账户)。财务联系人:孙淑娴,电话:83092326。
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青岛办事处
2025年8月1日